苏州“画院门”事件追踪(组图)——人民美术网提供
苏州“画院门”事件追踪(组图)
作者:陈英爽   2010-04-15 14:26:05   来源:人民美术网专稿

苏州国画院

 

苏州画院美术馆展厅

 
编者按:近日,关于民营“苏州画院”与国有“苏州国画院”之争引起了的业界引起广泛议论:“苏州国画院”指责“苏州画院”名称混淆视听给人误导,而民营的并具有独立经济法人资格的“苏州画院”则称遭遇到了来自体制内画院的排挤和打压。作为国内一个重要画派——吴门画派内部的这一场官司已经演变成中国美术界的一个公共事件,被称为“画院门”事件。那么,苏州“画院门”究竟是怎样一起事件,这个事件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密秘?让我们随着相关报道一探究竟。
 
事件回放:
招聘引发“画院门”事件
2009年12月12日,苏州国画院在《美术报》刊登一则“澄清”启事:“最近,苏州一民营文化企业刊登招聘员工广告。许多应聘者误把投档资料邮寄我单位。因我单位目前尚无招聘计划,故友情提示,以免应试者延误了应聘事宜。”
这则启事所指的民营文化企业,就是苏州画院。
11月7日,苏州画院在《美术报》上刊登招聘启事,启事中称,苏州画院是从事中国画创作和艺术理论研究的专业机构,隶属于苏州市文联。
苏州国画院院长周矩敏说,好多人都以为我们在招聘,打电话询问,还把简历投给了我们。
更有人问,“周矩敏是不是下台了,沈威峰要做院长了”。这让身兼苏州文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的周矩敏心里很不舒服。
面对“澄清”启事,12月30日,苏州画院在《人民日报》发表声明:苏州画院和苏州国画院是两家不同的单位。但这个声明还是未说明苏州画院的性质。
“沈威峰故意不说自己是民营企业,混淆视听。”周矩敏认为,苏州画院是文联会员单位,并非行政隶属关系。
招聘在网络上也引起一片混战,在当代工笔人论坛上,自称来应聘的画家“金环蚀”发帖,指责苏州画院是“山寨版”,还指称,该画院原是一家夫妻店,院长是扬州摆地摊卖画的。
有网友发帖称,许多领导也被误导,误以为苏州画院是公办的,还参加了苏州画院美术馆开馆仪式。有人反击苏州国画院养了一群不下蛋的鸡。双方混战引发数百条跟贴。
沈威峰说,招聘启事上有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可能混淆。他认为,是有人冒充应聘的画家,制造谣言,诽谤苏州画院。
警方查证后,以不够刑事为由,不予立案。但警方证实,网友“金环蚀”是苏州国画院画家沈宁,还有几个网民“和沈宁是一伙的”。
一位参加此次招聘的研究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此前确实不知苏州画院是民营画院,“但我很认可苏州画院的创新思路和发展模式,重点培养青年画家,给我们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沈威峰说:“苏州国画院有人发帖歪曲事实,这是对体制外画院的严重打击。”而周矩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苏州国画院不存在故意打压民营文化企业的行为。针对网上的帖子,他回答:“这是沈宁的个人行为”,报纸上的争论“是沈威峰在自导自演”。
十年相安无事,一朝翻脸,在沈威峰看来,苏州国画院挑起事端,纯粹是业界同行间的嫉妒,而苏州画院美术院的成立是事件的导火索。2008年底,出于文化建设需要,苏州工业园区将一座2500平方米的大楼交给苏州画院筹建苏州画院美术馆。去年10月18日,美术馆正式开馆,采取了完全公益的免费参观、免费听讲座的开放式管理模式,其目标是成为苏州及周边地区艺术熏陶、书画交流的重要阵地。
有业内人士认为,政府把一个公益机构交给一家民营企业来建设,这让一贯以老大自居的苏州国画院心里很不是滋味。
名号之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09年12月18日,苏州国画院向苏州市工商局递交了《关于纠正和规范“苏州画院”企业名称的申请》。苏州国画院质疑道,苏州画院名称不规范,按照规定,其构成应为“行政区域+字号+行业+集团”的模式。而眼下该名称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以为该画院是公办机构……苏州国画院认为,社会习惯一贯称苏州国画院为“画院”,其已形成公众概念,因两家单位名称相近,由此导致“我院陷入代人受过的尴尬境地,严重影响了我院的正常工作,也给我们文化战略工程带来了负面影响”。
沈威峰回应,他们是1999年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其名称合法,2004年出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不追诉既定的企业名称。“我们的招聘会被他们搅黄了。”沈威峰说,好多应聘者相信了对方的谎言。他认为,是周矩敏为首的苏州国画院在无事生非。
对此,周矩敏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的回复是:“与苏州画院并没有矛盾,仅仅是一个冠名权的纠纷,通过法律就可解决。”
事实上,名号之争早已开始。2009年2月26日,周矩敏等10名省人大代表在省人大会上提交议案,禁止民营文化实体以国家行政地域名直接冠名的工商行政登记。已经登记的限时更正,并能以此立法加以保障。议案指出:文化经营实体直接以行政地域名冠名的现象愈来愈多,直接损害了当地的文化声誉,威胁了当地主流文化的品牌和质量,有些负面影响泛及全国。
江苏省工商局注册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们对人大的答复是:因为历史原因,对于已用国家行政地域名直接冠名的工商行政登记,如不影响他人利益,不用更正。企业的名称长期使用已是无形资产,有一定的价值,如果改正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事实上,类似名称并不止苏州画院一家,还有苏州书院、苏州书画院、苏州油雕院等,规模也都不小。
但是周矩敏坚持这样的观点,“不加字号表明的是出身,加字号展现的是品牌。”
 
“他是在搞文化垄断,想把我们一起打垮。”沈威峰向同行抱怨说,加了字号就等于砸了牌子,他10年心血将毁于一旦。
在圈内人看来,这番争斗“很无聊“,失了读书人的身份。早在网络案发生时,苏州美术界和有关部门均出面协调,劝解双方就此收手。
2月7日,江苏某报报道《苏州画院是苏州国画院简称?》,其中指出苏州画院以“打破吃皇粮体制”为口号招聘画家是在玩“噱头”。
“看到文章,我血压一下子上来了。”沈威峰说。很快,有媒体刊登文章《体制外的苏州画院遭排挤、打压?》作为反击,战事又开。
苏州美术界一位元老认为,文化繁荣,应该以和为贵。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与一些部门和个别领导处理态度暧昧不清有关。中国青年报记者此番采访时发现,各单位对此事均是三缄其口,讳莫如深。(取自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苏州“画院门”背后)
苏州画院:这是对体制外画院的打击
体制内外的两家画院由此展开了口舌之争,事实上,两家画院其实各有所长,国有的“苏州国画院”成立于1960年6月,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六大画院之一,而民营的“苏州画院”成立于1999年,并经苏州工业园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按照苏州画院在其网站上公布的资料,2003年苏州市文联给予其正式批复,是苏州市文联下属团体会员单位,也是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苏州画院其三位一体的运营模式即画院、画家、文化公司为统一体,画家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画院只负责画家的创作选题、学术定位等指导工作。文化艺术经纪公司负责画家的作品推广及运营,从而得以保证画家的创作水平与创作价值。
苏州画院院长沈威峰说,苏州国画院有人发帖质疑苏州画院的招聘,称有不少画家混淆了两个画院。“苏州画院不是非法的画院,搞不清苏州画院和苏州国画院是别人的问题,不是我们的问题,不能诬陷我是山寨版。我们画院的举措是文化改革的潮流,我们走在了前面。苏州国画院有人发帖歪曲事实,这是对体制外画院的严重打击。”
与此同时,苏州画院驻院画家经艺术委员会评审通过,三年一签,签约画家每月向苏州画院美术馆捐赠一张以上的画,苏州画院美术馆将给画家颁发收藏证书;画家剩余的画作由画家与文化公司自愿签约,代理经营。画院可提供画家创作工作室及美术馆的活动场所。所有签约的画家三年之后经苏州画院艺术委员会评审,双方协商,可根据劳动法规定签订正式画家合同,包括四险一金。人事代理与保险将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签订。(取自东方早报:苏州“画院门”事件的背后)
“画院门”制约城市文化活力
据介绍,苏州画院美术馆去年开馆之际,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文联主席孙家正为苏州画院美术馆开馆展览题字“古今集粹、美不胜收”。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和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都为苏州画院美术馆揭牌,苏州市市长阎立等均出席了苏州画院美术馆的开馆仪式,可以看得出苏州画院得到了文化主管部门及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一位业内人士称,苏州一家体制内的国画院曾多次爆出“内幕”:其一,体制内画师在网络上爆料“体制内的国画院创作的作品统一上缴画院办公室,由需要的政府机构分配,多年来出画明细清楚,有记录可查,上交的作品作为政府接待赠送省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文化礼品”;其二,坚称自己的“官办”和“国办”,正统的主流的唯一的身份,美术教学、创作、研究机构,其他的体制外画院仅仅是民营企业;其三,体制内国画院操纵媒体、网络,硬是将苏州画院说成是苏州国画院的简称或说成习惯称呼来制造种种事端,更意想不到的是,警方证实了网名“那个谁”和“金环蚀”的发帖者以大学生到苏州画院应聘画家上当来诬陷苏州画院,让人难以想象这是体制内文化人所做的事情。
据称,除针对苏州画院外,体制内画院还曾以某种形式要将合法注册的苏州美术院、苏州油雕院、苏州书画院等文化艺术机构更名或取缔,原因也是影响了体制内国画院的主流文化品牌。(取自东方早报:苏州“画院门”事件的背后)
“画院门”事件大家谈
胡小武(南京大学博士,城市观察家、城市治理战略研究者):苏州国画院不应制造画院门事件
    苏州画院门事件的出现,既说明了我国画院体制的僵化和低效,也折射出了某些人士对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和建设的思维误区、知识缺陷、傲慢心态和观念偏见。从《盛世万象——“画院门”小议》中来看,作者片面地认为以行政地名注册冠名的画院就一定必须是国有的,其根据是因为全国大多数地方以行政区域冠名的画院、书画院都是“国有垄断型冠名”政府公益性文化机构。
  但党中央、国务院一再鼓励文化机构改制,以创新机制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这种言论和观点,完全是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背道而驰的,更与时代潮流相逆,只要是合法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各种文化机构,都是值得保护、肯定和鼓励的,在某些人士眼中的属于“山寨画院”的“苏州画院”恰恰跳出了原有体制内画院的僵化模式,实现了画院、画家、文化公司、城市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那些贬低苏州画院模式的人,不仅违背了正当竞争、和谐共存的职业道德,更是一种左倾、文革性思维。长期以往,就正如吴冠中先生所言,国有画院养的不是画家,而是不下蛋的鸡了。或许还得加一句,是养了一群画院的“打手”,专门打击其他文化机构的“杀手”。
 
  公益型文化事业的投入,更不是体制内国有画院的“垄断权力”。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公益投入、慈善文化更多的是由民间机构、NGO组织、非盈利组织进行投入,以补充政府公益投入的不足与空白。文化领域的公益型投资和民间参与,早已成为了全球性潮流。美国前100家私人基金会,有绝大部分都对公益文化事业进行过捐赠和投入,图书馆、博物馆、学校、美术馆等从来都是私人基金会在进行投资和投入。世界著名的古根海姆博物馆便是由古根海姆家族基金会而投资、捐建。
苏州画院在运作模式、发展理念、社会贡献上,都远远超越了体制内、国有制铁饭碗的同城苏州国画院。据调查,苏州画院成立多年以来一直坚持开展创作、研究、交流、教学等工作,而且靠优秀的画家的自身资金投入,扩大画院的公益投入和艺术发展,不向国家要一分钱的苏州画院,屡创艺术佳绩,为发扬新吴门画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特别是新落成于苏州工业园区的苏州画院美术馆,填补了以工业为主体意象的苏州工业园区以崭新的高雅艺术文化内涵,创造了苏州城市文化事业、文化设施、文化产业的新标杆。而同城国画院的“皇粮”族们,却被“旧体制”深深的烙在了“保守、落后、左倾”的门壁上,迟迟不能醒悟,而且还总是以“主流、正统、公益”自居,每每总是“褒己贬人”,指责友院山寨画院、占山为王、无公益资格、无公益贡献,殊不知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早已进入了“全民文化”时代,文化公益成为了一种自由选择和开放领域,人人都能参与其中。
人民网:潮流的力量:苏州画院“除咒”与“倔强生长”
手心是肉、手背不是肉的尴尬。以苏州画院的遭遇为个案,我们便发现了一个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内外两种不同机构的冲突关系。没有政府投入,只为适应文化产业市场发展规律而励精图治、十年磨一剑成立的苏州市文联下属会员单位并具有独立经济法人资格的苏州画院,遭遇到了来自同城体制内画院的不公正排挤和打压,透过最近的“画院门”事件,我们看到了有体制内画院的人,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声明、启示以“或明示、或暗示”方式,宣告自己的正统地位,并达到了排斥、打压、中伤一个新的“同城兄弟”的客观后果。这种透过网络和报纸的声明、曝光、爆料,让业内的后辈、年轻艺术工作者对正值招聘时期的苏州画院造成很大的误会、误解,这极大地影响了苏州画院的形象和声誉。在国家、省、市政府都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建设的政策导向下,体制内文化机构对体制外文化机构的打压排挤,完全有悖于政策鼓励方向的行为,手心手背都是肉,这种手心对手背的排挤现象,往小处理解是不公平竞争和恶意中伤,往大处讲必将大大制约一个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制约一个城市的文化活力,制约一个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构建。
非国有画院的发展优势值得鼓励。诞生于1999年的苏州画院,从一开始便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经营风格。看得出来,十年风雨路,始终秉持“传承历史神韵,再塑吴地辉煌”办院理念帮助苏州画院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在考察中发现,苏州画院主要从事的中国画创作、艺术理论的研究、推广和交流,为发扬新吴门画派做出了突出贡献。苏州画院坚持实施画院、画家、经纪人公司“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这种运作模式跳出了旧体制的传统,使得画院的主要功能是帮助签约画家进行创作的选题规划、学术引导、专业定位,并负责将画家的作品推荐给专门的艺术文化经纪公司,让艺术文化经济公司负责经营画家的作品。从而让画家可以全身心地投入艺术创作、学术研究,实现签约画家的创造力最大化、创作资源利用最大化、产出效益最大化。这种模式完全跳出了体制内画院的传统经营模式,确立了一个真正的学术导向、研究导向、创作导向画院理念,并通过横向资源嫁接,彻底解决了画家们的创作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的矛盾困境,为画家忘我地、尽情地进行艺术创作提供了最便利的条件,最终实现“画有专工,人尽其才”的艺术创作理想。
 
画院美术馆的公益文化之硕果。值得赞许的一点,是2009年10月18日,苏州画院成立自己的美术馆——苏州画院美术馆。新美术馆的落成拓展了苏州画院发展的全新格局。坐落于苏州美丽的金鸡湖畔的苏州画院美术馆,建筑形态充满江南元素,外墙中树立的一面巨大LED电子屏,播放出一幅幅名画影像,为从其缺乏文化元素的苏州工业园区注入了全新的文化品味。2500多平方米的展馆内设苏州画院艺术大讲堂、国家级的标准展厅、多功能会议厅、贵宾接待厅、书画家工作室、理论研究工作室、小型图书厅等。美术馆采取完全公益的免费参观、免费听讲座的开放式管理模式。自2009年10月18日开馆首展“古今名家精品集”以来,吸引了南京、扬州、上海、日本、无锡、常州等地1000多位观众,成为了苏州及周边地区学生和群众文化学习、艺术熏陶、书画交流的重要阵地。特别一提的是从观众名册中发现了南京“金陵老年大学十姐妹”的专门来馆观摩的留言,看到她们洋洋洒洒的留言,能够读出她们参观美术馆的开心和喜悦。可以说,苏州画院美术馆,塑造了苏州市特别是中外著名、外资云集的苏州工业园区的一个新的文化地标,一个苏州市文化事业的新典范。
苏州画院模式打破了“中国式画院咒语”。苏州画院依托文化产业大环境改善而建立起来的画院、画家、文化公司、画院美术馆、城市文化氛围的相融、相通的独特发展模式,既帮助和解放了画家,打通了画院、画家、文化公司的联系,又提升和塑造了城市文化品格,更创新了国内画院发展的全新模式。从而从体制、机制、模式、动力层面,为画家们的艺术创作、艺术成长提供了全新的空间,给画家们的创作自由、高质多产提供了极大的可能。这种跳出传统旧体制养画家而不多成果的模式,正是破除了吴冠中先生所讲的“中国有大量养画家的画院,从中央到地方,养了一大群不下蛋的鸡”的怪圈和咒语。或许,苏州画院的这种模式,在不远的某一天,必将成为一种主流,一种潮流。
中国文化艺术事业,在经历了繁荣之后,也必将有一个大浪淘沙的进程。那些桎梏、制约、影响文化产业发展的旧体制、老模式、惯性思维,将在日益开放的市场洪流中被洗刷,被淹没。而从中央到地方画院,如果再抱守着所谓的“主流机构”、“纯正血统”的观念,势必被天下大势所淘汰。而从事艺术、从事绘画创作的后来者,更需要从中闻出潮流变迁的气息,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去实现自己艺术人生的理想。艺术是一种自由的心灵表达。追求宽松、自由、无旁骛的创作环境,成为了艺术家的一种内隐心理。
结语苏州“画院门”事件的背后,暴露的是一个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内外两种不同机构的冲突关系,这种手心对手背的纷争,往小处理解是不公平竞争和恶意中伤,往大处讲必将大大制约一个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制约一个城市的文化活力,制约一个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构建。我们希望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有一个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一个风景充满生机、活力和自由竞争的氛围。在具体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发展实践中,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朝着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前进。
 
 
(注:本文在编写过程中,引用了来自有关媒体及作者的相关资料。因行文无法一一标明,在此对相关媒体单位与个人一并致谢。)

 

(责任编辑 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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